看看这波操作,“典”燃学法新热潮!
看看这波操作,“典”燃学法新热潮!
看看这波操作,“典”燃学法新热潮!“这种边答边学的学法方式,连孩子们都能记住‘禁止高空抛物’的规定,回到家我也得(dé)和家人、亲戚朋友以及周围邻居们好好(hǎohǎo)讲讲!”
“以前(yǐqián)总是觉得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(mínfǎdiǎn)》离我们比较遥远。今天听民警耐心、细致、详细地讲解,才发现它处处保护着我们生活(shēnghuó)中的方方面面!”
原来,为进一步推动(tuīdòng)(tuīdòng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这一“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”融入辖区职工群众日常生活,连日来,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署(森林)公安局十八站(zhàn)分局组织民警走进辖区学校、驿站(yìzhàn)公园、综合农贸市场以及林业局各(gè)偏远林场,开展“学好用好民法典,做知法懂法(dǒngfǎ)好公民”主题宣传活动,推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走进百姓心里、职工身边、学生脑中。
创新方式(fāngshì) 让普法宣传“活”起来
“典”亮市场,共建和谐(héxié)家园……
在综合农贸市场,民警(mínjǐng)通过拉条幅、摆展版、发资料、讲案例等(děng)多种形式,将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(zhuǎnhuà)为“看得懂、记得住”的生活场景,吸引群众驻足围观。
“阿姨,您看这个案例,网购商品如果(rúguǒ)有损伤,责任该由谁承担?按照民法典(mínfǎdiǎn)规定,交付之前由出卖人(rén)承担,交付之后则由买受人承担。”在集中宣讲环节,分局民警利用宣传(xuānchuán)展板为群众讲解“高空抛物”“见义勇为”等贴近民生实际的(de)典型案例,结合民法典相关条款(tiáokuǎn)进行深度剖析,通过“以案释法+互动问答”的形式,为群众带来了一场生动的法治课。
“这种‘贴近群众、贴近生活’的普法宣传方式(fāngshì),不仅提升辖区群众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,更展现了(le)驿站公安(gōngān)为民服务的初心,也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了法治动能。”法制室主任李赫介绍说。
通过此次(cǐcì)活动,让民法典以“接地气”的(de)方式融入群众生活。下一步(yībù),十八站公安分局将持续拓展普法阵地,创新宣传形式,推动民法典宣传常态化、长效化,为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筑牢坚实保障。
筑牢阵地(zhèndì) 让普法宣传“热”起来
“典”亮企业,优化(yōuhuà)营商环境……
原来,为深入贯彻“民法典(mínfǎdiǎn)宣传月”工作部署,推动(tuīdòng)法治理念扎根林区,十八站公安分局走进十七站林场、十七站村开展“知法守法,共建美好林区”主题民法典学习解读活动,为林场职工送上丰盛(fēngshèng)的“法律知识大餐(dàcān)”。
其间,活动以一段生动的(de)(de)视频《守护我们一生的民法典》拉开序幕。视频用(yòng)通俗易懂的方式,生动展现了民法典贯穿人一生的重要作用。通过鲜活的案例和形象的画面,大家深刻认识到民法典与日常生活的紧密联系(jǐnmìliánxì),极大地激发了在场职工的学习热情。
同时,民警针对林地边界不清、非法侵占等(děng)常见问题,结合相邻关系(guānxì)等条文,为职工提供了清晰的维权思路和方法。合同(hétóng)编部分,民警强调签订承包合同时,要明确承包期限、费用(fèiyòng)支付等关键条款;签订劳务合同时,则(zé)需重点关注工资待遇、工作时长等内容,以保障自身权益,若对方出现违约行为,职工有权依法追究其责任。
此外,民警在侵权责任编讲解中,结合林区实际(shíjì),指出面对常见的野生动物致害情况,职工可依据相关规定获得合理补偿(bǔcháng);在遭遇(zāoyù)环境污染问题时,也能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侵权方承担责任,从而(cóngér)有效守护林区生态环境和自身合法权益。
“这种给(gěi)我们量身定制的(de)普法宣传,简直就像是法律外卖,既解渴又管饱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把我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问题都想到了,给我们工作和生活提供了保障。以前在生活中遇到(yùdào)纠纷(jiūfēn)问题,只知道找警察,其他都不(bù)知道该怎么办。这次通过民警的详细讲解,明白自己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。”林场职工李先生诚恳地说道(shuōdào)。
畅通渠道 让普法宣传“动(dòng)”起来
“典”亮校园,护航健康成长(jiànkāngchéngzhǎng)……
为深入推进民法典(mínfǎdiǎn)宣传教育,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,分局(fēnjú)以“民法典宣传月(yuè)”为契机,走进辖区中学开展“点亮青春,护航成长”民法典进校园主题活动,为学生们带来了一场精彩纷呈的法治课。
其间,民警通过生动的比喻和鲜活的案例,别出心裁地(dì)将经典名著《西游记》与民法典知识(zhīshí)相结合,精心(jīngxīn)创作漫画。漫画中,孙悟空因高空抛物打败仗、孙悟空见义勇为(jiànyìyǒngwéi)棒打猪八戒、太上老君污染环境等情节生动有趣,巧妙融入民法典相关法律条文。引导学生树立法治观念,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(zìshēn)合法权益。让学生们在欢乐的氛围(fēnwéi)中轻松掌握民法典的要点。
同时,在互动环节,学生(xuéshēng)们积极参与讨论,争相举手发言。有的学生结合漫画情节提出自己的见解,有的学生分享生活中遇到的类似(lèisì)问题(wèntí),现场气氛热烈。民警耐心解答学生疑问,进一步深化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。这种(zhèzhǒng)寓教于乐的普法方式,有效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热情,显著提升(tíshēng)了普法效果。
“本次(běncì)普法活动,不仅丰富了学生的法律知识,还增强他们(tāmen)的法治观念,对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具有重要(zhòngyào)意义。”塔河县第五中学王老师说。
法治润心,“典”亮生活。下步工作(gōngzuò)中,十八站公安分局将聚焦优化营商环境,针对企业主体和辖区职工群众急难愁盼(pàn)问题,通过更多(duō)“冒热气、贴民心”的普法形式,持续深入开展(shēnrùkāizhǎn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宣传教育,引导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法律知识,真正做到眼中有(yǒu)“典”、心中有“法”。

“这种边答边学的学法方式,连孩子们都能记住‘禁止高空抛物’的规定,回到家我也得(dé)和家人、亲戚朋友以及周围邻居们好好(hǎohǎo)讲讲!”
“以前(yǐqián)总是觉得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(mínfǎdiǎn)》离我们比较遥远。今天听民警耐心、细致、详细地讲解,才发现它处处保护着我们生活(shēnghuó)中的方方面面!”
原来,为进一步推动(tuīdòng)(tuīdòng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这一“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”融入辖区职工群众日常生活,连日来,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署(森林)公安局十八站(zhàn)分局组织民警走进辖区学校、驿站(yìzhàn)公园、综合农贸市场以及林业局各(gè)偏远林场,开展“学好用好民法典,做知法懂法(dǒngfǎ)好公民”主题宣传活动,推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走进百姓心里、职工身边、学生脑中。
创新方式(fāngshì) 让普法宣传“活”起来
“典”亮市场,共建和谐(héxié)家园……
在综合农贸市场,民警(mínjǐng)通过拉条幅、摆展版、发资料、讲案例等(děng)多种形式,将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(zhuǎnhuà)为“看得懂、记得住”的生活场景,吸引群众驻足围观。

“阿姨,您看这个案例,网购商品如果(rúguǒ)有损伤,责任该由谁承担?按照民法典(mínfǎdiǎn)规定,交付之前由出卖人(rén)承担,交付之后则由买受人承担。”在集中宣讲环节,分局民警利用宣传(xuānchuán)展板为群众讲解“高空抛物”“见义勇为”等贴近民生实际的(de)典型案例,结合民法典相关条款(tiáokuǎn)进行深度剖析,通过“以案释法+互动问答”的形式,为群众带来了一场生动的法治课。
“这种‘贴近群众、贴近生活’的普法宣传方式(fāngshì),不仅提升辖区群众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,更展现了(le)驿站公安(gōngān)为民服务的初心,也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了法治动能。”法制室主任李赫介绍说。

通过此次(cǐcì)活动,让民法典以“接地气”的(de)方式融入群众生活。下一步(yībù),十八站公安分局将持续拓展普法阵地,创新宣传形式,推动民法典宣传常态化、长效化,为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筑牢坚实保障。
筑牢阵地(zhèndì) 让普法宣传“热”起来
“典”亮企业,优化(yōuhuà)营商环境……
原来,为深入贯彻“民法典(mínfǎdiǎn)宣传月”工作部署,推动(tuīdòng)法治理念扎根林区,十八站公安分局走进十七站林场、十七站村开展“知法守法,共建美好林区”主题民法典学习解读活动,为林场职工送上丰盛(fēngshèng)的“法律知识大餐(dàcān)”。

其间,活动以一段生动的(de)(de)视频《守护我们一生的民法典》拉开序幕。视频用(yòng)通俗易懂的方式,生动展现了民法典贯穿人一生的重要作用。通过鲜活的案例和形象的画面,大家深刻认识到民法典与日常生活的紧密联系(jǐnmìliánxì),极大地激发了在场职工的学习热情。
同时,民警针对林地边界不清、非法侵占等(děng)常见问题,结合相邻关系(guānxì)等条文,为职工提供了清晰的维权思路和方法。合同(hétóng)编部分,民警强调签订承包合同时,要明确承包期限、费用(fèiyòng)支付等关键条款;签订劳务合同时,则(zé)需重点关注工资待遇、工作时长等内容,以保障自身权益,若对方出现违约行为,职工有权依法追究其责任。

此外,民警在侵权责任编讲解中,结合林区实际(shíjì),指出面对常见的野生动物致害情况,职工可依据相关规定获得合理补偿(bǔcháng);在遭遇(zāoyù)环境污染问题时,也能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侵权方承担责任,从而(cóngér)有效守护林区生态环境和自身合法权益。
“这种给(gěi)我们量身定制的(de)普法宣传,简直就像是法律外卖,既解渴又管饱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把我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问题都想到了,给我们工作和生活提供了保障。以前在生活中遇到(yùdào)纠纷(jiūfēn)问题,只知道找警察,其他都不(bù)知道该怎么办。这次通过民警的详细讲解,明白自己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。”林场职工李先生诚恳地说道(shuōdào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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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深入推进民法典(mínfǎdiǎn)宣传教育,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,分局(fēnjú)以“民法典宣传月(yuè)”为契机,走进辖区中学开展“点亮青春,护航成长”民法典进校园主题活动,为学生们带来了一场精彩纷呈的法治课。

其间,民警通过生动的比喻和鲜活的案例,别出心裁地(dì)将经典名著《西游记》与民法典知识(zhīshí)相结合,精心(jīngxīn)创作漫画。漫画中,孙悟空因高空抛物打败仗、孙悟空见义勇为(jiànyìyǒngwéi)棒打猪八戒、太上老君污染环境等情节生动有趣,巧妙融入民法典相关法律条文。引导学生树立法治观念,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(zìshēn)合法权益。让学生们在欢乐的氛围(fēnwéi)中轻松掌握民法典的要点。
同时,在互动环节,学生(xuéshēng)们积极参与讨论,争相举手发言。有的学生结合漫画情节提出自己的见解,有的学生分享生活中遇到的类似(lèisì)问题(wèntí),现场气氛热烈。民警耐心解答学生疑问,进一步深化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。这种(zhèzhǒng)寓教于乐的普法方式,有效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热情,显著提升(tíshēng)了普法效果。

“本次(běncì)普法活动,不仅丰富了学生的法律知识,还增强他们(tāmen)的法治观念,对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具有重要(zhòngyào)意义。”塔河县第五中学王老师说。
法治润心,“典”亮生活。下步工作(gōngzuò)中,十八站公安分局将聚焦优化营商环境,针对企业主体和辖区职工群众急难愁盼(pàn)问题,通过更多(duō)“冒热气、贴民心”的普法形式,持续深入开展(shēnrùkāizhǎn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宣传教育,引导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法律知识,真正做到眼中有(yǒu)“典”、心中有“法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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